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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爱人小说介绍
一生一爱人_一生爱一人

一生一爱人

花低头

小说主角: 顾凌峰 秦清 谢天飞 秦清一 郭松 清清 谢天 刘晓菲 周梦 崔明达

相关标签: 校园 青梅竹马 爱恋 医生 竹马 时光 一生一世 人生 重逢 城市

最后更新:2024/4/17 7:46:37

最新章节:一生一爱人最新章节 第三十六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2024-04-17

小说简介:有一种爱,穿越时光,历久弥新;有一个人,惊艳了你的青春岁月,从此人生路上如影随行,不能丢下,无法忘记。守住一个城市,也只因爱一个人。“心头陡生怜爱意,自在惊鸿一瞥中。”那年校园高大的榕树下秦清初见顾凌峰,那个清俊冷漠的男生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闯入她的视线。浅喜深爱,时光流转中,她爱上了这个才华…

内容摘要:时光爱人有一种爱,穿越时光,历久弥新;有一个人,惊艳了你的青春岁月,从此人生路上如影随行,不能丢下,无法忘记。看最快章节就上鄉村小說網xingcnxioshu.cm守住一个城市,也只因爱一个人。第一章春到人间草木知(1)太阳早早地升起,阳光照在城市中高高低低错落的楼房上,斜斜的光线把房子的墙拉成了一幅幅明暗相间的素描画。阳光透过层层刚长出不久的杨树叶子照在干净的路面上,光影斑驳得让人迷茫。早已被唤醒的勤劳的人们开始了一天忙碌的生活,街道两边出早摊的棚子星星落落地散布在人行道上,热锅中升起的缕缕白烟让人感到温暖和熟悉,仿佛是城市特有的标签一般。陆续有走路的,骑自行车的上班的人们和早起锻炼的老年人走进棚子,远远近近的吆喝声,买卖声,相熟人的问候声传来。一九八二年城市人们还在为了生活而奔波忙碌,物质生活还不丰富,人们生活大多数尚不宽裕,城区还有大片的平房,一排排、一列列密集地分布着,孩子们下午早早地放学了,左邻右舍,呼朋唤友地相约而出,胡同成了他们的乐园,追逐着,打闹着,叫喊声,和这个发展中的城市共同显现出蓬蓬勃勃的生机与活力。这是地处北方的一个依山而建的新城区,四周群山环绕,风景秀丽,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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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爱人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前两卷还行,延续了秦吏一贯的考据风格,最新一卷真的不行。七月描写女性笔力不足,还非要硬拗人物形象,又是貌似迪丽热巴集合东西方之美,又是飒爽英姿大长腿,又是弹琴唱歌女公主,写的无所不能,你老老实实考据写秦汉史不行,非要让前两卷英明的主角化身舔狗,一见面什么看的目瞪口呆,然后明知龟兹有诈还听信女公主去进城,连累大汉使团死伤惨重,剧毒
匿名书友
汉阙,相较于上本,这本文笔有了很大的提高,开篇主角穿越到汉昭帝时代,霍光把持朝政。主角的身份是任安的子孙,任安这个人你可能没听说过,但是大名鼎鼎的司马迁写过一篇报任安书,写的就是任安这个人,任安死于巫蛊之祸,但小编个人认为这个人死得也不算太冤,毕竟不懂的战队,没有政治智慧,这些都是题外话,但是主角受到西汉关于罪吏禁锢制度的影响,升迁受到极大的影响。

不过主角毕竟是主角,还是一个穿越者,更是历史系的学子,没有点光环怎么玩,主角一开始在西汉边缘敦煌的一个悬泉置(一个中转驿站)担任一个小吏,毕竟离京城太远,再怎么**也很难被霍光发现,但是一个机会来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外交家傅介子,这可是一个狠人,斩杀楼兰王的狠人。傅介子要经过悬泉置,主角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大腿,用了一堆美食,更重要的是用了馕饼(可充作军粮)作为敲门砖得到了傅介子的赏识,让他加入使者队伍,不过在这其中傅介子也给了主角一定的考验,具体我就不细说了,然后追随傅介子出使,出谋划策,更是斩杀楼兰王,大体前期剧情就是这样,前期节奏还是挺慢的,要耐住性子阅读。
前面细细的讲述了大概的剧情,再来笼统的说一下,汉阙这本书的专业性,考据性让人望尘莫及,不仅有历史专业度还有网文的趣味性,两者平衡的相当的好。人物塑造相当的给力,看过秦吏的都懂,黑夫的形象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汉阙的男主任弘给我的感觉不仅仅是智慧超群,还有潜藏着的野心,非常立体丰满的人物,描述的傅介子也是非常的生动,总之作者文笔绝对没有问题,故事讲述的娓娓道来,剧情严谨,人物立体,故事有趣,这就是仙草网文的境界,真的值得加入书单追更的书。
匿名书友
历史文大手七月新番新作。

汉代穿越文。主角穿越到汉昭帝元凤三年,成了著名书信《报任安书》里另一位主角任安的孙子,因巫蛊之祸全家远徙敦煌,身遭罪吏禁锢之困无法依靠正常途径提升地位,于是看上了出使西域的差事,于是想方设法得到傅介子的赏识,得到了二次出使加入其中的约定。目前正前往敦煌边塞担当燧长进行磨砺。

为什么看这书:七月作为口碑很好的历史文大神,几本书下来已经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就是凭借质量,所以哪怕有些黑历史依然成了历史分类的金字招牌。西汉昭宣时代算是个很冷门的世界线了,有个口碑保证的大神愿意写这个时期的故事更是难得,期待后面的征战西域咯。

为什么不看这书:自然是对这种冷门时期无感了。另外多少有点担心之前的黑历史又犯了……

目前来说自然是粮草,后续看情况改评。
匿名书友
没意思,历史从不缺所谓的“忠诚良将”。
人类几千年的古代,几百年的近代,几十年的现代,后者的发展却远远大于前者。
穿越者如果只是跟古人勾心斗角或做些锦上添花的细枝末节之事,却不能推动人类往前迈进,依旧是几百年一轮的马尔萨斯循环,穿越的意义何在?
匿名书友
私货太多,改造儒家的过程如同儿戏,像主角这种大发明家疯狂输出私货时古人第一反应都是求贤若渴,毕竟汉代儒生人人王充。引进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做圣人帝师这一招更是让我惊为天人,不知道儒生读到苏格拉底对娈童制度的疯狂推崇时内心是多么的惊喜。国外的月亮又大又圆,只要把外国文化嫁接就完事了,排异反应?不存在的。
匿名书友
198.7,作者不再努力一下憋到200万字?

ps:看到有人嫌弃主角玩古人那一套,丢穿越者的脸。又看到下面这一段,不由心生感慨啊——


他在未央宫里,看到一只被供奉在皇榻上,困在精美漆的小蟋蟀,在网里努力挣扎。
而尚冠里旁的野草里,则有只小蚱蜢,想要跳出这门槛,去更广阔的的世界。
哦对了,还有那只在昌邑国,尚不知自己命运的呆蛾。
甚至是将网结满长安、天下,似乎一切都在掌握中的霍光。
这些人的背后,都有一根无形的线牵引着,线的另一头,连在天上。
他们身在局中不得而知,唯独任弘这只来自未来的小蝴蝶能看见那“线”,可称之为历史惯性,还是……命运?
任弘数日前未央宫中见到了刘弗陵的另一面,知其欲有作为,今日与刘病已聊深入后,晓其志向,更觉命运无常。
而任弘自己,才生出一点“是否应该帮刘病已斩断这线比较好”的念想,便猛然惊觉,摸了摸自己的脊背。
“夏翁,我背后有线么?”
他还以为,自己是局外人么?
使命感越强,越自以为是救世主,这根线就栓得越紧啊。
匿名书友
该作者总计4部作品,完本2部、太监一部、连载一部,总体而言除了《春秋我为王》结尾文青、喂*、虐主败人品,以及太监掉了《战国明月》外,看在《秦吏》的份上人品还算及格。
作者最大的优点,在于对于历史资料的娴熟利用和化用,换言之通过对于历史细节的描述,塑造出很具有历史感的故事情节,所以该作者的作品值得去追。
本作作者再次选择了很有趣的历史转折点,一方面作者规避了读者过于熟悉的历史,比如之前作品中的战国/秦末时期,另一方面讨巧的选择了相对冷门但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汉宣帝/霍光中兴,此时傅子介、赵充国、陈汤等猛人已经或者即将上线,自汉武/卫霍时代之后又一个热血、激昂、向上的大时代即将开启。
匿名书友
好久没有看历史类的书了。慕名而来,作者的作文能力没得说,网文中实数一流,配合书友们的吐槽前期看的还是很欢乐的。
唯一的问题是看到准备带着女公主回长安的剧情后,突然觉得对我没有了吸引力。我想了几天,算的找到了部分原因吧:在那个浇水筑墙的剧情中,没有足够紧张的气氛,整体偏欢乐和感动向的走下来,缺少不同品类的感觉刺激,导致连煽情的地方开始觉得有点尬。
以上仅为本人的感觉,总体质量很高的历史文,值得推荐。
匿名书友
宣帝中兴: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 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 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之时。主角出现在汉朝对匈奴左勾拳攻势的前夕和前沿。
匿名书友
改星,越写越SB,动不动就碰瓷,这书本质就是不停的碰瓷,没吃喝碰瓷,没住处碰瓷,没戏演碰瓷,不满意碰瓷,几章就碰瓷一次,早晚都会让人举报了。
匿名书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作者成功把一群老人家写出了面目可憎的样子
匿名书友
前两次碰瓷的时候都是可以看的,也不算有坏心,碰瓷对象描写也算到位吧,至少看起来你主角有道理。后面就没意思了,这是一招鲜吃遍天吗?除了碰瓷就没别的能耐了?好像也确实没有了,毕竟穿越前就是个啥都不会的流量鲜肉(在娘化审美下的鲜肉帅不帅的还真不好说,呵呵),穿越后会的全是老爷子遗留的记忆,用上的时候言行举止在作者笔下就有点精分。另外,壳子里是小鲜肉,整个黄昏恋的梗真挺恶心的。
建议作者既然不走寻常路,写了一个老大爷老戏骨,就别往都市娱乐文老套路上靠了,人老心不老追赶青春的尾巴,弘扬弘扬正能量挺好,而做老赖可不是该推崇的。
匿名书友
为什么要看这本书:
沙雕娱乐文。偶像练习生魂穿成平行世界身患重病垂垂待毙被儿子抛弃的老人,为了续命被迫接受系统任务,到横店当龙套赚取喝彩值续命的故事。作者文笔优秀,老年人混娱乐圈的设定很有新意,年老体衰后饮食睡眠行走坐卧的种种不适也写得很真实,让人真切感受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不便。作者文笔轻松诙谐,为了尽快吸引人气主角一路火花带闪电碰瓷上位,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先是强收群头当干儿子成为龙套演员,再用演技吊打不背台词全靠配音的小鲜肉一举成名,然后靠秀演技秀手艺、炒作人设身世和整治各种不正之风获得观众赞赏续命,语言生动幽默,情节爆笑不断,加上充满魔性的颜文字,看得人非常欢乐,一本满足。喜欢沙雕文和娱乐文的强烈推荐。
为什么不看这本书:
虽然三观很正,但主角用碰瓷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多少还是感觉有些膈应,类似赵本山的《卖拐》三部曲,大家批判性欣赏吧。
个人评价:粮草+
匿名书友
表演了什么叫做“老而不死是为贼(老了还给别人做坏榜样却不去死,这是个害人贼啊)”。。。
匿名书友
老奶奶吧荣耀吧友之粮草。本书看着是娱乐文,其实关于拍戏演技一类剧情写得特少,一般两章就回到日常。大部分时间就是用老头身份,讹人碰瓷谋取利益。比如讹刘姓红星推倒自己,榨取干儿子和亲儿子价值,踢馆保健品中心。目的是好是坏咱们先不讨论,这手段一开始还能笑笑,后面就恶心起来了。最让我顶不住就是撩老太,本身主角可能没这心思,但作者就好这口。黄昏恋就算了,写得跟青春校园文一样,动不动就脸红吃醋发脾气,我的天。当然,这本书,抛开老年人的设定,就是诙谐都市文,笑点也是有的。本身故事大体没啥特别,混出名得积分换青春与寿命。我也只是被重生老头的设定吸引来看。各有所好,我先告辞。
匿名书友
碰瓷之后被人家助理找上门还洋洋得意

是真不怕你做初一别人做十五,拿录音给你安排明白?

降智操作,爱了爱了
匿名书友
菜虚鲲穿越了!
虽然主角高龄应该没那么多感情戏,
但是 蝇营狗苟却多了不少
匿名书友
暂定:干粮+
期待值:4
1.设定新颖, 二十多岁花样少年穿到命不久矣的老者身上,通过喝彩值延长寿命变年轻(+2)
2.情节依然套路,但老瓶装新酒,以老人身份“整治”歪风,传播鸡汤,新奇有趣(+4)
3.多次以碰瓷推动剧情,把恶习当有趣,是一部分人毒点(-1)
4.出场人物较多,主视角转变太过频繁,情节总体偏日常但很杂乱(-0.5)
5.文风比较轻松诙谐,符合少年心态,但主角言行都是老人视角,读多了有精神分裂的感觉(-0.5)
6.暂未确定,目测有感情戏(+0)

总结:
依然是一部以设定取胜的作品:以老人身份获得喝彩的情节和系统减少年龄的金手指,都能给予读者很大的期待感。目前来看,最大问题是情节太过杂乱,爽点不像《我不是大明星》等作品那么密集,喜欢的也可以养一养再看。
匿名书友
碰瓷老流氓,无聊
匿名书友
年纪大了就可以随便碰瓷,一个炸雷劈死你